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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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5日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0年7月,中宁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中发现,县城内部分居民小区私拉电线充电现象极为普遍,在没有任何防燃防电措施的情况下,充电线、电源插板或从高空直接扔至楼下的空地上、或随意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或将其放置在小区的草坪内、树木上。这种毫无预防措施的“飞线充电”行为极易引发火灾,对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为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突出检察机关对公共利益的保护,8月20日,中宁县检察院就县城各小区居民私拉电线充电的现象,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作为第三方代表出席此次活动。
会上,该院检察长杨莉同志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的主要目的及内容作了详细介绍。杨莉同志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以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为出发点,积极稳妥的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飞线充电”这一属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案件经过前期的调查问卷、请示汇报之后形成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其目的就是督促具有消防安全职责的行政部门、乡镇、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履行各自职责,通过集中整治合力解决好居民小区“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该院第四检察部秦红同志对发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检察建议书》现场予以宣读,并用PPT的形式播放了他们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所拍摄的各居民小区私拉电线的照片及一些因私拉电线引发火灾后的照片。
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送达后,各参会单位的代表均作了积极发言,他们指出,“飞线充电”是一个社会关注度很高的安全隐患,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很及时,也很有必要,针对此问题,应该从以下四方面着重解决:一、政府各具有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借助于问题整改,强化履职尽责的主动性、积极性;二、结合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立足于本县各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分类整治,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才能深挖根治“充电乱”的问题;三、行政部门、乡镇、消防救援、社区等部门要加强联系配合,长期、持久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通过多部门协作切实解决“飞线充电”的问题;四、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使群众能切实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主人翁,家园的安全维护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长期持续的宣传教育中形成潜移默化的好习惯、好风尚。
此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将法律监督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在公众面前,旨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各职能部门形成规范、有序、良性的社会治理体系,共同构建起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